人类精子库(校验)
来源: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 发布时间:2016-07-12 16:37:55
办理对象
获准正式运行人类精子库或上次技术校验合格的医疗机构。
办理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第202项:医疗机构设置人类精子库审批。
2、《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7〕33号)明确将医疗机构设置人类精子库审批下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3、《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2001年卫生部令第15号)第八条。
办理条件
申请单位经省卫生计生委许可同意正式运行人类精子库或上次技术校验合格后,运行时间将满两年。
所需材料
现场时,所有申请材料均需提供纸质文档一式二份
1、人类精子库校验申请书;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3、整改报告;
4、近两年人类精子库统计报表;
5、设置人类精子库相关条件调整状况说明(包括机构设置、人员、场地、设备、管理制度、技术操作手册及伦理委员会等);
6、设置人类精子库开展的技术业务范围、设备条件、技术人员情况和组织结构
7、医疗机构伦理委员会成员名单
8、相关人员的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培训证书复印件、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
9、人类精子库的操作手册及各项规章制度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专家评审及现场考核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
承诺期限: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专家评审及现场考核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
办事窗口
省卫生计生委办证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 8:30-12:00,14:00-17:30。
办公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76号二楼,联系电话:020-84469270、020-89023252,邮箱:bzdthlw@126.com。
交通指引:1、地铁8号线鹭江站C出口往西走100米;2、公交车康乐村站。
审批流程
申请-> 受理(验证)->经办人初审->专家评审及现场考核->经办人提出拟办意见->主管处领导审核->处长审核->主管委领导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