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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等级评审初审

来源: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  发布时间:2016-07-12 17:19:04  


办理对象

三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

办理依据

本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审批权限依据下列法规:

《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卫医管发〔2011〕75号)第九条,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成立医院评审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的医院评审工作。

办理条件

三级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拟申请医院等级评审初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广东省内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满三年、并按照三级规划设置的医院(综合医院、专科医院);

2、其中,医院设置级别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执业满三年方可按照变更后级别申请首次评审。三级医院(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复核评审在等级证书有效期满前3个月申请;

3、符合相应卫计行政部门的规划。

所需材料

1、医院评审申请书(纸质、电子文件各一份,加盖公章页需要扫描为PDF);

2、医院自评结果汇总表(纸质、电子文件各一份,含扣分条目说明);

3、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第七章医院监测指标信息(纸质、电子文件各一份,请提供接受评审前3年数据);

4、自评工作总结(纸质、电子文件各一份,含扣分条目说明)。

办理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评审时间)。

承诺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评审时间)。

办事窗口

省卫生计生委办证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 8:30-12:00,14:00-17:30。

办公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76号二楼,联系电话:020-84469270、020-89023252,邮箱:bzdthlw@126.com。

交通指引:1、地铁8号线鹭江站C出口往西走100米;2、公交车康乐村站。

审批流程

申请-> 受理(验证)->经办人初审->主管处长审核->(处长审核)->主管委主任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