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党建工作 > 【党风廉政】省卫生计生委政务中心党支部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厅政务服务中心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党风廉政】省卫生计生委政务中心党支部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厅政务服务中心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27 09:51:00  


 
 
粤卫政党〔2018〕12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厅政务服务中心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心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省卫生计生委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相关要求,经中心支委会研究决定,现将《广东省卫生厅政务服务中心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广东省卫生厅政务服务中心支部委员会
                     2018年4月23日


广东省卫生厅政务服务中心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十九届中纪委二次全会和十二届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根据省卫生计生委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结合中心工作实际,现制定中心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委、省纪委和省卫生计生委关于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一步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加快建设健康广东建设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责任目标
严格落实中心党支部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小组监督责任,严明党的各项纪律,营造风清气正浓厚氛围;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省卫生计生委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坚决反对“四风”,持之以恒深化作风建设;加强监督教育管理,不断完善惩防体系建设;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严格规范领导决策科学民主,行政权力运行,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步入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三、组织领导    
成立省卫生厅政务服务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晓亮  党支部书记、主任       
    副组长:傅承主  党支部纪检委员、副主任
            叶  兵  党支部组织委员、副主任
成  员:陈广泰  党支部宣传委员、办公室主任
姚文新  政务服务科长
胡斯毅  电子政务科科长
           胡  伟  统计科科长
           余张杰  信息管理科科长
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中心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四、重点工作
(一)抓好教育,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    
1.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认识。 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和十二届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论述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学习和教育等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全新布局和顶层设计,深刻领会统领当代中国发展的总纲,准确把握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严峻形势和主要任务,全面把握工作的总体要求,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坚决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促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开展和落实。    
2.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和法制教育活动。 以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为契机,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新《中国共产党章程》,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律法规,完成规定动作,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对党的法规制度心存敬畏、模范遵守、坚守底线。认真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存在的问题。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牢固树立法治意识,使党纪国法入心入脑,严明党纪筑牢思想防线,切实把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摆在首位,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全年组织党风廉政教育不少于6次。
(二)抓好责任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    
1.深入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一步增强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意识,切实保持层层压实的工作态势。坚持“党支部书记负总责,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工作的落实。按照主体责任的要求,结合单位实际,进一步细化责任、健全制度、强化措施,将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任务指标分解落实。坚持每年召开廉政专题会议、确定廉政工作目标,做到责任明确、制度规范、措施有力。    
2.有效落实“一岗双责”,深化责任意识。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领导班子成员要将分管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要通过办公会、支委会、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加强廉政教育,推进“一岗双责”的有效落实。    
3.推进落实“监督责任”,促进责任落实。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全程痕迹管理;执行委规定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的相关规定;加强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三)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求,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1.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政令畅通。 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的规矩包括党章、党的纪律、国家法律、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要遵守“五个必须”(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要做政治立场、政治方面、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上级和中心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贯彻落实。    
2.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强化纪律刚性约束。 党支部要加强组织纪律教育,强化党员的组织纪律意识。每位党员必须严格遵守“四个服从”和党内组织生活等组织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党支部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加强对党的各项纪律遵守情况的督促检查,强化纪律的刚性约束。
(四)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保持作风建设常态化。    
1.持续深化作风建设。 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锲而不舍落实中央、省委和省卫生计生委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地落实相关规定。加大对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干部作风状况的监督管理,保持作风建设常抓的韧劲和长抓的耐心,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的新常态。    
2.大力加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教育。 要从预防、监督、警示入手,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教育的长效机制,把廉洁自律教育贯穿于干部成长的全过程,实行党支部与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将廉政教育作为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坚持做到经常讲、反复查、严格抓和严肃究,积极引导党员干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五)加强风险防控,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1.落实工作规划,完善惩防体系。 切实贯彻上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深入调查研究,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实施的具体落实办法,促进中心惩防体系建设,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2.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 建立健全《省卫生厅政务服务中心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岗位廉政风险点防控运行机制的落实,对岗位廉政教育重点对象进行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做好风险防控工作的动态管理和检查工作。着力构建预防超前、监督有力、制度完备的廉政风险预警防控长效机制。    
(六)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廉洁务实。    
加强对党员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监督检查和上级考核。坚持维护纪律、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侵犯群众权益的问题。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及时约谈、函询、诫勉,促进党员干部及时警醒总结、审慎自律、检点自己,防止小错酿成大错。最大限度防止干部出问题,最大限度激发干部积极性。    
五、工作措施    
(一)强攻检查考核。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对年度党风廉政目标责任进行科学细化和分解,落实目标责任书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负责人与各科室责任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年底对各岗位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严格认真考核,与中心年度评先评优有机结合。 

(二)严格奖惩制度。 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奖惩制度,结合中心年度工作考核,对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同志,给予表彰。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同志,对科室负责人要约谈,涉嫌严重违纪违规的要依照法定程序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严格贯彻执行约谈制度。 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重点岗位、重点领域监管,定期实行分管领导约谈、层层约谈制度。切实加强和改进中心工作作风,保持和弘扬求真务实、民主公正、科学严谨、创新担当的团体精神,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相关要求。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活动,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作风正、纪律严、工作勤的工作队伍。